关于举办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我市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根据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浙建协[2012]53号)要求,现将我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单位
湖州市(含三县两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由浙江省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湖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负责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培训对象
凡是注册地在湖州且有效注册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止的建筑工程专业(含增项注册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请各单位组织好学员按时参加培训,逾期不予安排培训。
三、培训内容
建造师法律责任与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新标准规范等。
四、培训学时、时间、地点
1、学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达到国家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将不予注册。
2、培训时间:2013年5月-6月分期分批进行
3、培训地点:湖州市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3000元/人,(含证书费、考试费、教材费等)
六、需提交的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汇总表(EXCEL)
2、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报名表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2张
联系电话:2069705 陈群 2033274 姚老师 王老师
报名地址: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
(湖州市红丰一路7号)
七、其他
1、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将组织师资到江西、湖北两省送教上门,各单位如有在江西、湖北两省工作的建造师可选择在当地接受培训;
2、选修课采用网络教育网络考试的形式进行,选修课必须达到60学时方可参加考试;
3、临时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培训由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委托省建院统一在杭州举办,请各单位自行关注。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做好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统计、报名工作并填写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汇总表(须excel制作),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
385159436@qq.com。